左牵华为,右牵大疆

烟台加装充电桩可“免材料”申请



发布时间:2023-11-27 作者: 新能源产品

  大小新闻客户端11月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记者7日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我市多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居民申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报装时,对部分合乎条件的小区办理流程予以简化,推广“无物业证明报装”业务,免收相应证明材料,首批40个“免材料”小区名单同步公布。

  随着新能源家用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支撑基础设施,面临快速地增长需求,居民小区安装个人充电桩的需求日益增高。在办理充电桩申请时,居民需要出示物业出具的证明材料,增加了办理用时和办理环节。市住建局相关负责的人介绍,推广该项业务,可解决居民多次往返物业开具证明的等待问题,大幅度缩短居民充电桩办理时长,提升居民用电满意度。

  什么样的小区可以免材料申请安装充电桩?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须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有关标准,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建设电缆桥架、保护管、电缆通道至专用固定停车位,在停车场每个防火分区设置独立电表计量间,配电室至电表计量间敷设供电线路,并安装计量箱、表前开关、表后开关,预留用电容量、充电设施安装位置)。此外,供电公司直供电的居民小区,也可享受“免材料”。

  具体到办理流程上,申请人只需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固定车位不动产登记证或者买卖合同(固定车位系租赁使用的,还须提供出租人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电动汽车拥有证明,即可通过“网上国网”APP、“爱山东”APP等线上渠道或到所在地供电营业厅申请自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报装。通过“刷脸办电”“爱山东”APP亮证等方式提供身份证明、产权等信息的,免收相应证明材料。

  为进一步方便居民申请,烟台市住建局将定期在部门网站公布、更新合乎条件的居民小区名单,供电公司、物业服务企业在各营业窗口、服务台、社区网格群等渠道同步公告。及时通知相关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自小区名单公布之日起,该小区内电动汽车充电桩报装不需再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证明。居民小区若存在部分停车位因人防设计等因素,暂无法按照有关标准进行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的,该部分停车位的充电桩报装仍需提供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登记证明材料。此类小区在名单公布时予以备注说明。还将敦促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努力配合电网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筑设计企业对小区内的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图纸和资料或现场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隐蔽电源管线的走向,指定专人配合勘察现场、施工建设、办理用电变更等手续。